當我們喜歡人到某一程度,我們會說:「我愛你。」 愛是什麼?就只是喜歡的感覺那麼簡單,如果不喜歡,是不是沒有愛呢? 究竟在人世間,那裡可找到愛?在世間,每人都為自己利益打算,對人好只是因為他對自己有利益,如果愛是對人無條件的付出,試問世間那裡可找到愛? 一般人的愛只在親人裡找到,親人的愛是一種關係,也是一種責任,由感情培養出來,當親人的感情發生衝突,親人的愛也消失了。 二千多年前,有一個人自稱是上帝的兒子,因為愛人的原故,為人捨棄了生命,透過死亡復活,勝過罪惡,凡信祂的,都得永生,而信徒最大的使命是傳播這個信息 給其他人。 這個人在世時沒有人相信祂,甚至祂的門徒都不清楚祂的身份,直至祂死亡復活後,親眼見到祂復活現身,才相信祂的說話。有很多人都半信半疑,始終覺得祂不是 出於天主。 相信祂的人被稱為基督徒,也就是以祂為人生意義,效法祂為榜樣。 當一個人傳福音時,即表示他認同祂的做法,為人無條件犧牲付出,在被傳者還未信主時,傳福音者其實已先認同被傳者是同屬神的兒女,可以效法基督,為他無條 件犧牲付出,所以當有人向你傳福音,亦即表示他愛你。 為可信主的人才能找著愛呢?因為當相信主時,才可口裡承認,心裡相信,效法基督,為人無條件犧牲付出,這個無條件犧牲付出就是愛,所以只有信主的人才能真 正得著愛,這個愛不再限於親情,而是對所有人,全人類的愛,也只有這個體驗,才明白愛是出於天主的恩典,也是出於天主的救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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