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/09/30

說也有道理

如果愛情曾經傷害過我們,何嘗不是我們先點頭同意。
苦與樂,都是愛情的面相──
如果沒有得到什麼,那一定要學到些什麼啊。


對於愛情,我也曾一派任性和傻氣,於是自嚐苦果,於是開始質疑。
爾後學會療傷,學會為自己敷藥。
學會盡快找到傷口,而不是忽視傷處;學會珍惜,知道一切都不是理所當然該給我的;也明白記恨無益,留不得時,強留更是無聊。
學會改變一下頑固;學會在該堅持時堅持,該把持時把持。
也學會了更改設定碼:「愛情,不是得到,就是學到」,凡是陪過我們一段的人,必有他出現的因由,與他存在於我們記憶中的價值,也許不願想起,但也不需抹煞,不必言恨。

1 comment:

Aura said...

很好的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