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/08/01

迷上MP3 有「限」無患(11-13歲)

【明報專訊】資料提供﹕香港小童群益會家庭生活教育主任譚齊愛

13歲的女兒最近迷上聽MP3機,做什麼事情都要有機在身,怎勸她也不聽。應如何解決?

這不止是使用MP3機的問題,同樣的情亦會出現於使用PSP、NDS等遊戲機上。究竟購買前,父母有沒有清楚考慮過對孩子的影響?有沒有跟孩子訂立使用協議?譬如什麼時間可以玩?玩多久?當孩子沉迷下去以後,才企圖改變她的使用習慣,難度自然高了。

購買前訂立協議

且,女兒已經13歲了,開始踏進青春期,會有自己的主見和看法,受朋輩的影響亦漸明顯,有些孩子更會跟朋友同學互相交換這類產品使用,所以他們使用時會因要限時歸還或交換,更加沉迷。這時候,父母要糾正他們,就難上加難。

現在,父母先要坐下來跟女兒慢慢談,說明她的情若持續下去,父母擔心她沉迷聽MP3,可能影響學習的集中力、聽覺,甚至出外過馬路、上下車時,發生原來可以避免的意外,希望跟她訂立合理的使用協議。

條款須雙方同意

協議的條款,最好是雙方都能同意的,例如規定女兒何時可以聽MP3,聆聽時間的長短亦應限制;最重要的協議中心是,如果女兒違規,會有相應的罰則,例如今天她使用超時,超時的部分就要在明天的使用時間內扣除,甚至可能沒收MP3機數天,禁止她使用。

父母要緊記,所有的規限都要在雙方同意下執行,不能由父母一言堂或任意加減。畢竟女兒不再是小孩子,父母跟她商討時,必須有耐性,不可由父母自行訂立規則強行要她遵守,此舉立刻損害彼此間的感情之餘,更可能破壞長久關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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